【🔗 時代連結】1949年間的艋舺:日治時代的教育體制和鴉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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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吳昱佑

日治時代在教育方面,早在1898年殖民者便確立了以「學校」作為推動臺灣建設的基礎工程,此後建立了初、中、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以服膺統治需要。其中擁有最多數台人參與的教育機構,便是提供非日文慣用者初等教育的「公學校」。雖然公學校的主要財源是向該校所在地居民收取的「協議費(1907年後改稱負擔金)」,然而就讀者仍須繳納「授業料(學費)」,直到1943年施行義務教育後,才不再需要繳學費1

中等教育以上,殖民統治下台人的受教機會也不如日人,第一、二志願的學校日台比例嚴重失衡,僅有「台中一中」因為霧峰林家出資所建,成為少數大量錄取台籍學生的第一志願。而如今校舍改建為立法院的「台北第二高女」,也因戰前與台人鮮少互動,戰後又遭廢校而漸消失在包括陳女士在內的台灣人記憶中。

文中作者祖父吸食鴉片的習慣,對於父親、以至於她本人的命運,都有很大影響。而吸食鴉片的行為在日治時代的台灣,是被管控、但並非禁止的。

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以當時台灣人已有吸食鴉片的習慣,放任台灣人吸食,但台人如果提供給日本軍人軍伕,則處以極刑2。一八九七年《臺灣鴉片令》開始施行,臺灣總督府對所有吸食意願者發給執照,吸食者以登記方式繳費取得吸食証照,還必須到持有特約許可販賣之商店,以官方規定價格取得阿片。同年三月,總督府又頒佈「台灣阿片令施行規則」,由官方製作及販售鴉片煙膏,作為吸食之用。其他經營鴉片吸食器或吸食所生意的商人,也都必須向地方官廳申請取得「特許鑑札」,繳納特許費。為了打擊走私,台灣總督府並且在衛生課之下設置阿片掛、「阿片監視員」及「阿片監視員補」3

在這樣的政策之下,從1897年起至1900年持有吸食特許證台人仍多達十六萬餘人,而且逐年增加;鴉片專賣不但成為台灣總督府大宗的歲收來源,也成為日本大財團(如三井物產)的重要財源。1930年,台灣新民會林獻堂、蔡惠如等人向國際聯盟控訴日本政府的毒化政策4。台灣總督府為了應付國聯遠東鴉片調查團,乃緊急設置臨時阿片矯正所、「更正院」,然而鴉片專賣制度,卻一直維持到1945年日本戰敗的前夕。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戰後人口流動造成的一些特殊現象。據學者歐素瑛統計,戰後在台日人共32萬餘人,國民政府留用了7000餘名技術官僚幫助接收台灣,

其餘遣返5,當中就包括作者兒時玩伴「臭狗章」的父親。隨著時間發展與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留用官僚數降至200餘名(含家屬則為600餘人)。另方面,1949年大批大陸人口隨國府遷台,其中外省人男女比約為三比一,嚴重失衡;加上戰後因官民矛盾所形成的省籍情結6,造成如陳女士見到,有父親激烈反對女兒嫁給外省仔這樣,專屬於特殊世代台灣人的情結與歷史記憶。


延伸閱讀

史料

  • 〈台湾阿片二関スル件名至二十九年三月十二日於星之丘茶寮座談会〉,《後藤新平文書》,影像微捲R34。
  • 程大學、許錫專編譯,《日據初期之鴉片政策(附保甲制度)》第一冊,台中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78 年版。
  • 臺灣總督府文教局,《臺灣總督府學事第三十六年報》,〈學齡兒童〉,台北:臺灣總督府文教局,1940。

專書

  • 李鎧揚,《日治時期臺灣的教育財政:以初等教育費為探討中心》,台北:國史館,2012。
  • 徐國章譯,《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一篇)》中譯本,南投︰國史館台灣文獻館,2005。
  • 栗原純著,徐國章譯,《日本帝國主義與鴉片臺灣總督府的鴉片政策》,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17。
  • 華樂瑞(Lori Watt)著,黃煜文譯,《當帝國回到家戰後日本的遣返與重整》,新北:遠足文化,2018。

期刊文章

  • 王甫昌,〈族群通婚的後果:省籍通婚對於族群同化的影響〉,《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第6卷第1期(臺北:1993.12),頁236-238。
  • 歐素瑛,〈戰後初期在臺日人之遣返〉,《國史館學術集刊》,第3期(台北,2003.09),頁201–228。
  • 戴寶村,〈B29與媽祖:台灣人的戰爭記憶〉,《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22期(臺北:2004.11),頁253-256。

網路文獻


注解
1李鎧揚,《日治時期臺灣的教育財政:以初等教育費為探討中心》(台北:國史館,2012),頁45-120、168-186。
2《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第3冊第50件。
3徐國章譯,《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一篇)》中譯本,頁270─272。
4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三)》,(台北︰中研院台史所籌備處,2001),頁70。
王甫昌,〈族群通婚的後果:省籍通婚對於族群同化的影響〉,《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第6卷第1期(臺北:1993.12),頁236-238。
5歐素瑛,〈戰後初期在臺日人之遣返〉,《國史館學術集刊》,第3期(台北,2003.09),頁201–228。
6王甫昌,〈族群通婚的後果:省籍通婚對於族群同化的影響〉,《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第6卷第1期(臺北:1993.12),頁23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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