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的悲歌:《前進婆羅洲─臺籍戰俘監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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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賈誌承

書名:前進婆羅洲─臺籍戰俘監視員
作者: 李展平
出版社: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出版日期:2005/08/01

1941年,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為求填補戰區勞力需求,大量徵招台灣年輕男性,諸如臺灣高砂義勇隊、海軍少年工員、勤勞特設團、盟軍戰俘監視員。皇民化的成功讓臺民自願順著天皇旨意報國從軍,然而這些臺籍日本兵,尤其戰俘監視員,在日本戰敗後遭到盟軍的報復性審判,導致身陷囹圄或客死異鄉。他們自北婆羅洲的古晉、山打根、拉包爾、馬努斯流連了數十年,回台更受到如同罪犯般的待遇,進港時需要寫姓名、捺腳印,受到國民政府的監視,如此這般亞細亞孤兒的處境。

本書作者李展平強調「生命史學」,長期調查太平洋戰爭臺籍監視員的歷史傷痕,挨家挨戶與生還者、罹難家屬對談,以報導文學的方式寫下數十位被審判戰俘的經歷以及部分留下的家書、血衣等等。不只是還原生命史學,透過每個生命的痕跡,作者強烈地翻轉臺籍戰犯的不忠印象,呈現他們身不由己的窘況,並為這些飽受創傷的臺籍監視員們對抗歷史與政治的遺忘。透過多位監視員的生命史,討論的範疇擴及戰俘當時情形、慰安所、疾病、審判情形、對日索賠抗爭以及戰後流連的經歷,也紀錄著死刑戰犯背後的家族故事。

二戰後的審判分為A/B/C級,A級的定義為「違反和平罪」,如日本的東條英機,被指控計畫發動戰爭、破壞國際法或條約等。而臺籍戰俘監視員主要被列為BC級戰犯,主要被指控「違反戰爭罪、非人道罪」。戰後的7個同盟國於亞洲與太平洋地區53處開設軍法庭,據書中記載,被判刑的臺籍軍共有173名,其中有11名被判處死刑。但根據作者的記述,盟軍判決事實上並不嚴謹。

圖二 拉包爾海灘上的軍事醫院,當年澳軍於附近搭帳篷設立臨時軍法庭,審判日軍與臺籍監視員。(圖片來源:National Archives of Australia)
圖二 拉包爾海灘上的軍事醫院,當年澳軍於附近搭帳篷設立臨時軍法庭,審判日軍與臺籍監視員。(圖片來源:National Archives of Australia)

監視員柯景星,初次被判死刑的地方在拉包爾海灘上,一處帳篷裡的國際臨時軍法庭;只要經由戰俘指認有凌虐或行刑者,一律判處重刑。又如許清泉因為被指認打了戰俘兩巴掌,被判處十年罪刑的狀況也屢見不鮮。據老監視員所述,他們在沙灘上列隊審判,一個人五分鐘不到判決就出來。10年、15年的牢獄之災或絞刑,這些台籍戰俘監視員並沒有話語權,全看長官是否承認錯誤。幸運一點,如柯景星的長官衫田鶴雄,因為一句「臺灣監視員只是奉命行事,沒有責任」,才能與死神擦身而過。然而更多人的長官則是推諉塞責,林水木、簡茂松、周慶峰等人就沒那麼幸運了。

圖三 山打根戰俘營遺跡。(來源:Australian War Memorial)
圖三 山打根戰俘營遺跡。(來源:Australian War Memorial)

北婆羅第一分所位於山打根收容近2000名俘虜;婆羅洲俘虜營本部則是古晉第一分所。學歷較高的監視員負責內勤工作,其餘大部分的監視員負責監管戰俘,防止戰俘逃亡並監督戰俘工作。山打根的俘虜負責修築機場,古晉俘虜負責伐木、飛行場擴建、造船、修築礦山、挖壕溝等工作。戰俘與監視員與日軍是一層層的迫害關係,若戰俘偷懶或逃跑,監視員必然受到處罰。日軍的「摑耳光文化」反映在此,上對下的體罰導致了這些臺籍戰俘被同盟國判處BC級戰犯的主要原因。

1945年始,日軍開始覺察到戰爭情勢不妙,為因應盟軍登陸,開始由納閔、山打根等地撤退。在海運被封鎖,醫藥與糧食極為缺乏以致於戰俘紛紛病倒的情況下,台籍戰俘監視員接獲了槍殺俘虜的命令。儘管柯景星上呈日內瓦公約不能屠殺戰犯的規定,也無法改變一層層迫害的事實:若是不能處決戰犯,就換自己被槍斃的命運。作者李展平大篇幅地寫下當時的情境。透過與長官的對話,那些監視員手槍瞄準目標,閉上雙眼面對前方求饒戰俘的畫面,一一呈現。

日方美其名為「行進中的死亡」、但歷史記載中惡名昭彰的「山打根死亡行軍」,造成2500戰俘中惟有6人生還的結果。如此違反人道之事激化了盟軍的仇恨,在戰後被視為日本人的台籍戰俘監視員,也一併承受了這些怒火。 不只影響審判本身的公正性,他們被移轉到拉包爾審判的途中,整日的勞動、鞭打,都成為這些監視員一輩子的痛。

本書批判的焦點,是監視員效忠日本天皇,也因此被視為日本人而受審,但日本當局於戰後卻藉由國籍法逃避賠償,嘗試擺脫戰爭責任。《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日本政府託詞台籍軍人已經回歸中華民國籍,因此以「監視員非日人」而將他們排除在《恩給法》的補償範圍之外。然而歸化日本籍的戰犯林水木卻也一樣求償不得。日軍的說法是:「你以戰犯身份判刑,是俘虜監視員當時行為拘禁,故跟恩給無關。」(p.62)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日本回應慰安婦索賠的方式上。

台籍監視員介於國際情勢的變換,承受了多方的暴力。日本軍國主義的暴力與之後逃避賠償責任的作為應該被批判,然而為求達到勝利方的「正義」,軍事法庭制裁暴力行為所作的審判,結果也是暴力。本書主要替二戰台籍戰俘監視員訴說悲苦身世,較無討論盟軍作為的不合理之處。

我們也可以由法律的結構性暴力角度觀看整個事件:為何盟軍不審判所有戰時位於日本最高權力核心的人員? 昭和天皇或許不是當時的權力核心,體制上卻是帝國之君,但是他缺席了二戰後的東京審判,之後也未被追訴¹。另方面,日本細菌戰體制的締造者,同時也是細菌戰部隊「731部隊」的創始人與部隊長石井四郎(日语:石井四郎/いしいしろうIshii Shirō ,1892-1959),則以人體實驗的利益成功換取了審判的豁免權,之後還曾協助美國發展生化武器;而他並不是唯一一名藉人體實驗結果換取審判豁免權的731部隊高層。2

當時美俄冷戰的政治角力很大程度地影響了判決的公正性;人們對「暴力」的認知又連結了意識形態的勝利。或許作者沒有醒覺到,政客們主觀認定誰應該上法庭去擔負施暴的責任,其實與軍事法庭當時的作為只是大同小異。

 但即便如此,也幸虧這本書,這些臺籍日本兵的故事才能流傳下去。作者深入審判現場,一字一句詳實紀錄、並仔細核實了日軍諸多惡行下造成的人間悲劇,以及那些經過皇民化洗禮、卻被日本政府拋棄的人們的不甘與憤怒。這本書紀錄了監視員們的生命史,也開啟了他們長年深鎖的內心。


注解

1「美國二戰後的亞太政策是完全控制日本與太平洋,而其初期佔領政策旨在剷除日本的軍國主義,並按照英、美的模式,把日本打造成臣服美國、符合美國利益的資本主義國家。」二戰後美國主導的《波茲坦公告》草案表明保留天皇制,主張依據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傾向和平及負責之政府。起初因國際間同盟國的輿論無法宣告,最後藉由遠東戰爭總司令麥克阿瑟的影嚮力免除裕仁天皇的戰爭責任。美國以保有天皇作為管控手段,根本目的在於得到與蘇聯抗衡的基地,並杜絕未來日本於亞太地區在美國爭雄的後患。陳乃菁(2015)。美國政府保有天皇制度之決策過程。﹝碩士論文。淡江大學﹞。

2Drayton, Richard (May 10, 2005). The Ethical Blanck Check. The Guardian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111112521/http://www.commondreams.org/views05/0510-24.htm). 另外,731部隊第二任部隊長北野政次於1947年,交給美方17頁的筆供,承認對人體的實驗,提供了人員編制、研究成果、細菌武器等,以此為籌碼與美國秘密交易,同樣逃脫了戰後審判。CCTV中國央視網新聞,2021年8月15日。http://m.news.cctv.com/2021/08/14/ARTIUr5OvRZzBCmX1j67NxsT2108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