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紹雍2】一家團圓夜,卻是離鄉逃命時

922
圖一 民國40年的陸軍官校同學會會員證。吳紹雍先生為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四軍官訓練班幹部訓練總隊第13期尉官大隊第5隊。
圖一 民國40年的陸軍官校同學會會員證。吳紹雍先生為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四軍官訓練班幹部訓練總隊第13期尉官大隊第5隊。

系列其他單元:1


文/吳紹雍口述,吳亦仙、吳真真、陳淑美、李禹嫻採訪記錄,羅國蓮、李禹嫻整理
圖/吳紹雍提供,李禹嫻翻拍

日軍突然高舉槍枝、對空發射

由緬甸回國時我已經20歲,仍隸屬於新1軍30師88團。新6軍歸國後曾到湖南芷江,支援湘西會戰。我們新30師先回到雲南霑益(今屬雲南曲靖市),沒一個月又出發到廣西的百色和南寧駐防。我軍與日軍相距不遠,可以看到彼此的動作,但是當我們站得非常靠近時,他們又沒有任何表示,似乎無視於我們。某天晚上我軍野戰部隊建築工事,準備第二天沿著粵漢鐵路,收復廣九鐵路。結果8點多鐘,清楚看到對面的日軍高舉槍枝,向上發射,轟隆隆好響,沒有多久就傳來消息說日本無條件投降了!想來日軍先前就已得知投降訊息。於是我們繼續前往蒼梧、梧州,接收廣州、九龍、深圳這一段。

抗戰勝利不打仗了,大家準備回家鄉,可是東北一帶又起了變化。那時東北有一支「地下軍」,號稱有70萬人,戰後很多日軍認為回國會更苦,不願意回國,結果都投靠了他們。在日本投降前幾天,蘇聯對日宣戰,進軍東北,於是日軍的很多槍砲、彈藥等武器,蘇聯不但代中央接收,還把這些戰備直接給了地下軍。當時東北是交由陳誠負責的,但孫立人軍長在東北影響力很大。地下軍不和陳誠接洽,卻告知孫立人他們資源充足,中央不需要另外供應,給一個番號即可。孫立人將此事上呈,可是陳誠不肯給予番號,這支地下軍就投共了。

陳誠拒絕地下軍要求的原因,有一說是他認為國軍是「贏」的一方,另一說則是地下軍去和孫立人、不和他聯絡,致使陳誠心生不滿,兩人產生了嫌隙。結果就因為陳誠拒絕給地下軍一個番號,導致70萬大軍轉投共產黨,這可以說是國軍丟失東北的主因,進而使得後來整個局勢逆轉,國軍退守台灣。

於是抗戰勝利後,我又跟著胡英傑團長一起去剿匪。新1軍從香港九龍出發,搭美國兵艦前往東北。其中新30師88團由秦皇島登陸,進山海關,再進錦州,前往吉林,參與四平街戰役。此戰打了一個月又三天,戰況慘烈,國軍一路追殺共軍到其大本營柳河後面,共軍夜間撤退,據說只剩1、200人;我們88團第1連就在柳河左側的孤山紮營。

然而,投共的地下軍只花了一個晚上,就把新30師90團(團長郭淇)「吃」掉了。中共也聽聞88團是最精銳的,88團本來要由農安車站撤退到長春,共軍決定採取口袋戰術應對;他們預料89團會從長春火車站上車,開往農安火車站與88團會合。團長胡英傑很聰明,他不率88團往農安火車站走,反而往鄉下小路走,在靠近長春火車站之處,聽到火車聲就上車「倒車」安全到達長春。新30師此時只剩88團,第89、90團都被共軍「吃」了。隨後88團被空運到瀋陽,那時長春已經岌岌可危。

共產黨查戶口!一隻雞都不能少

後來胡英傑升新30師參謀長,我被調至軍需處,88團的副團長陸伯齊升任團長。胡英傑臨行前特別說明,新團長上任後有自己的班底,故而軍需處想離職的人,就寫個報告,新團長不會留人。我剛好感染瘧疾,生了場大病,就請求回家養病,長官同意讓我回家。於是我在民國37年下半年,回到四川渠縣城北鄉的家裡,但才住了約100天,就又離家到廣州去了。

我回渠縣時,發現當地已經被共產黨占領。不過因為每逢農曆初三、初六、初九,渠縣的縣城會有市集,渠縣城北鄉市集對面的鄒先生都會為我轉收訊息,因此在回渠縣時,仍然可以獲得一些情報。

圖二、三 廣州市警備旅司令部人事命令、廣州綏靖公署訓令。民國37年12月20日,吳紹雍由新1軍新30師88團二等佐軍需,派任廣州市警備旅司令部經理組一等軍需佐經理員,38年暫支一等佐薪。
圖二、三 廣州市警備旅司令部人事命令、廣州綏靖公署訓令。民國37年12月20日,吳紹雍由新1軍新30師88團二等佐軍需,派任廣州市警備旅司令部經理組一等軍需佐經理員,38年暫支一等佐薪。

民國37年舊曆快過年,也就是38年年初,時任廣州綏靖公署警備旅旅長的胡英傑,發了一封電報過來,要我去廣州報到任職。同時共軍正在當地進行戶口與房產的登記,威脅說「一個都不能少」,連有幾隻雞都要報。還記得是舊曆年年三十,我在妹妹家,正一家團圓,那天下著大雨,上門的共產黨一共四人,其中一個正好是以前認識的曹姓同學,他在登記完後偷偷跑回我們家,說他沒有登記我的身分,叫我快點逃走,因為我是國民黨軍人,上報後可能性命不保,所以即使家裡都反對我再次離開,也只好由我的兩位哥哥趕快送我走。

因為我是連夜離家,進城時已是深夜,加上也想多了解一點關於共產黨查戶口的事情,於是我去找一位住在城裡的同學,打算投宿在他家開的客棧¹。這位同學和我很要好,算是我的部下,以前我當過一個小小的官。他是參加青年志願兵第1期的小兵,共產黨到他家裡調查時,他沒有什麼大問題。然而他一看到我卻嚇壞了,問我去幹什麼,因為他以為我當過國民黨的軍長,覺得我的問題很大,而且查戶口的資料都交給了共產黨,多一個人都不行,所以他叫我馬上離開,不要去住他家的客棧。我無法停留,花了四天到重慶,去銀行把之前的薪水領出來,再前往廣州。

搶搭最後一班不知目的地的火車

我把薪水領出來後,搭上一艘只開到漢口的小船,跟著八個軍校畢業的一起走,結果漢口已被共軍包圍進不去了。有個人叫我們跟他走,到聯勤業務辦事處,准搭205號登陸艇(補給船),這艘船準備將修理好的槍砲送到廣州,我們就上了登陸艇。

沒想到經過洞庭湖北邊的湖北監利縣,當地的縣長已經投共,他很神氣地帶著一個班的人,他們拿著上了刺刀的中正式步槍²,說要檢查艦艇,有事要交代艦長。艦長發電報給中央:現在的情況就是堅持爆破,修理好的這些武器怎麼辦?漢口被包圍進不去,監利縣長投共。我們就拿兩挺修理好的重機關槍,插上有250發子彈的帶子,對準縣長往頭上打過去;我們打了兩帶子彈,嚇得他們屁滾尿流地跑了,連走路都不會走。艦長是海軍中校,要我們米袋裝些米和乾糧背起來,帶上輕機關槍,到山上去,縣長那些人都跑掉了。艦長說跟他走,他知道路線,往山上跑再朝廣州那個方向走,我要逃命就跟著走了。

圖四 民國38年1月15日,廣州市警備旅司令部所發給通行用的證明書,吳紹雍將由四川渠縣出發,經重慶、漢口、長沙,前往廣州。此證右下角有「准搭」的字樣,以及「宜昌運務辦公處」的核章。
圖四 民國38年1月15日,廣州市警備旅司令部所發給通行用的證明書,吳紹雍將由四川渠縣出發,經重慶、漢口、長沙,前往廣州。此證右下角有「准搭」的字樣,以及「宜昌運務辦公處」的核章。

我們逃到一個不知名的火車站時,恰好遇到憲兵在處理當地的搶匪案。他們得知我的身分是軍人,要回廣州的部隊,便告知有一列可能是最後一班的火車,要我們趕緊登車離開,我們就搶著上了一列不知道要去哪兒的火車。因為車廂沒有位子,我們就坐在車頂上,也顧不了形象。後來才知道,這是最後一班開往廣州的火車。

當時大家都在逃命,環境很亂很淒慘,除了搶匪趁火打劫,有的老百姓是爸媽上了車、小孩上不來在那兒哭,有的是將小孩硬塞進火車車廂內,也有人搶坐在火車車頂上,一不小心就被擠下火車。唉呀,那情景實在可憐哪。

我抵達廣州時,廣州綏靖公署警備旅已經撤銷,孫立人要將新1軍遷到台灣,胡英傑特地要我隨他來台,但是因為我是四川人,不是湖南人,被當地的湖南軍排擠,不希望我跟隨到台灣。胡英傑也是湖南人,但聽說後特別表示:「是我要吳紹雍來的,有我就有他的位子。」因此民國38年3月1日,我到了高雄灣子頭,後來再到台南旭町營房。

圖五 民國38年1月31日,廣州市警備旅司令官佐離職證明書。吳紹雍因「部隊撤銷」而由此部經理組一等軍需佐經理員離職。
圖五 民國38年1月31日,廣州市警備旅司令官佐離職證明書。吳紹雍因「部隊撤銷」而由此部經理組一等軍需佐經理員離職。
圖六 民國38年2月7日,廣州市警備旅司令部軍用差假證。根據此證,吳紹雍因「部隊撤銷」,本要由廣州遣散回四川渠縣老家,後來跟隨胡英傑來到台灣生活。
圖六 民國38年2月7日,廣州市警備旅司令部軍用差假證。根據此證,吳紹雍因「部隊撤銷」,本要由廣州遣散回四川渠縣老家,後來跟隨胡英傑來到台灣生活。

軍中調職卻四處受挫的四川人

到台灣後,我因為是四川人一直被排斥。當時胡英傑是80軍340師的師長,他把我調到1018團政治室任上尉政治幹事;此團團長是湖南人,也是胡英傑任命的,他卻說:「這個吳紹雍是什麼地方的人?四川人?四川人不要!」師長發布新的人事命令,我暫調高雄守備區司令部服務;報到時又遇到一位湖南人,講話很不客氣,他問:「你來幹什麼?報到?師長都沒告訴我,就發表這個人事命令?」我應:「師長也沒跟我講啊!」他說:「師長都沒跟我講,他會跟你講?出去!」師長第三次發布人事命令,我調到第5連的指導連,這次連報到都還沒報到,就再度遇到「不要四川人」的情況。

於是胡英傑要我到高雄大智路一間打字行記帳,這間店是老百姓開的,他也是湖南人,拿了日記帳、分類帳兩本帳簿給我。中午吃飯時,店裡有兩個值班的也不理我,我就去外面吃飯;回來看到另一位也是從部隊來的,在吃剛剛那兩個人的剩菜剩飯。他對我說:「我的部隊沒了,我在這裡沒有薪水,但有吃有住。現在你來了,我就會被炒魷魚了。不過我跟你講,你拿部隊的薪水,去私人的地方做事情,我是不太懂法律,若有人講,師長就會有事,站不住腳的。」我心想師長幫我安排工作,這樣不就害了他嗎?我就不做了。不久我離開部隊,去報考警察學校招生考試,畢業後即當上了警察。

當時在台灣的部隊缺乏兵力,就由胡英傑去上海招兵,一下子就超額,女青年工作大隊即是胡將軍到江浙地區招募來的。我的太太也是因為招兵而來到台灣,她在上海松江上船,民國38年5月到基隆,再坐火車到鳳山受訓。她本來要進入女青年工作大隊,因為要到恆春受訓,就與另外兩位成員離開部隊,之後在高雄車船管理處擔任售票員。我們透過彼此在軍中的好朋友介紹認識,而後結婚。³

從警多年來,我擔任過戶警、刑警。在新店分局任刑事巡佐時,破了景美女中董明芳命案;又在刑事警察局剛成立初期,連破兩件大案──台灣第一起分屍案張明鳳命案、計程車司機林義旺命案懸案,當時的刑事警察局因而獲得「包青天」的讚譽。我最後是從刑事警察局偵三組的職務退休的。

圖七 民國40年的警察學校同學會會員證。吳紹雍為台灣省警察學校警員班第19期第1隊。
圖七 民國40年的警察學校同學會會員證。吳紹雍為台灣省警察學校警員班第19期第1隊。

注解

¹我以前進城都住在這位同學家的客棧。

²中正式步槍是共軍那時最好的步槍。另外還有漢陽步槍,但是會卡彈,這在抗戰時期怎麼跟日本人比。

³(編註)本段內容包含吳太太的補充說明,她也敘述了自己來台的經過:民國38年5月到台灣時,吳太太是18歲,原本就讀於江蘇高郵界首師範學校,算是流亡學生,拿的是臨時畢業證書。她是跟著同學到上海,發現有不少招兵,又聽說台灣很好很暖和想去玩玩,但她沒錢也沒機會坐船或飛機,就報考了女青年工作大隊進入部隊──總共3,000人報考,只取20名。那時每個部隊都在等船,看誰先搶到就先離開。胡英傑的部隊先走,她就跟著先來了;等了差不多18天的船,坐大江輪到台灣。吳太太的爸媽是知道她要去上海再到台灣的,只是不知道她何時會離開。她的爸爸原本也在其他部隊當處長,卻沒有跟著部隊到台灣。這是因為當時政府說有力量就會把部隊帶到指定的地方,沒有力量就會無補償遣散部隊;爸媽考量家中有好幾個孩子,甚至還有年僅一歲的獨子,如果半路被遣散是很麻煩的,決定不再跟著部隊走,所以最後沒有出來。


系列其他單元:1